公告日期:2020-06-16
证券代码:831480 证券简称:福生佳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福生佳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经有 关
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 9: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480 福生佳信 2020 年 6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与无关联第三方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公司作为
参股方拟认缴出资额 9800 万元人民币,根据大华出具的大华审会字[2020]
00436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福生佳信总资产总计
5,023.19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87.12 万元。本次交易标
的金额占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比例约为 195.09%,占期末净
资产比例约为 519.31%。
根据《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
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 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
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重组细则》第二条规定:“本指引所称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
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司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判断标准,适用《重组办法》的有关规定。前款规定的通过 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以认缴、实缴等方式 与他人新设参股企业,或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二)接受附义务的 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三)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将经营性 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 形。”
本次交易标的额度占福生佳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95.09%,达到 50%以上。满足《重组办法》第二 条规定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本次出售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二)审议《关于补充确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议案》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众公司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二)重大资产重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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