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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1 17:11:53 股吧网页版
福生佳信: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21


公告编号:2020-052

证券代码:831480 证券简称:福生佳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福生佳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福生佳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0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0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福生佳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生佳信”)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2008 号银荷大厦 A-501。

单晓兵,时任公司董事长。

李桂玲,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0-052

2020 年 4 月 17 日,挂牌公司董事长单晓兵、董事会秘书李桂玲签署了参股
公司智慧齐鲁(山东)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齐鲁”)工商设立
的相关文件,营业执照显示智慧齐鲁成立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相关规则提交相关材料即已实施完毕,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补充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了重大资产重组议案。

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经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且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董事长单晓兵、董事会秘书李桂玲均在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签署参股公司工商设立的相关文件,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1.5 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福生佳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长单晓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桂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财务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0-052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全国股转公司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高度重视,将按照《业务规则》、《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公司全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依法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山东福生佳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36 号)

山东福生佳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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