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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给予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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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4〕 4 号
关于给予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
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
季伟源, 董事长。
唐菊华, 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 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索尔科” ) 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 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 2 -
2021 年, ST 索尔科与关联方张家港保税区远东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系 ST 索尔科实际控制人季伟源控制的企业) 及苏州鑫
众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系季伟源兄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
2 家公司签订补充借款合同, 挂牌公司借入金额 10,463.36 万元;
与关联方江苏丰庆源贸易有限公司(系季伟源参股企业, 以下
简称丰庆源) 签订借款合同, 挂牌公司借入金额 1,800 万元。 上
述合同涉及金额合计 12,263.36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290.12%。
2022 年, ST 索尔科与关联方丰庆源及江苏世纪天源进出口
有限公司(系季伟源控股企业) 2 家公司签订补充借款合同, 挂
牌公司借入金额 2,901.46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比例为 50.1%。
上述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时, ST 索尔科未履行审议程序且
未及时披露, 后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
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披露。
二、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2019 年 8 月,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受理 ST 索尔科与江苏蔚
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涉案金额 2,702.25 万
元, 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6%。
2020 年 9 月,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受理广西卓能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 ST 索尔科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涉案金额- 3 -
2,557.22 万元, 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9%。
2021 年 3 月,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受理 ST 索尔
科与南京环绿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涉案金额
3340.4 万元; 2021 年 4 月,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受理
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与 ST 索尔科买卖合同纠纷案,
涉案金额 1,220.48 万元; 2021 年 11 月,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受
理 ST 索尔科与绍兴市奔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涉案金额 1,162.07 万元。 上述诉讼涉及金额合计 5722.95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39%。
2022 年 8 月,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受理秦皇岛
市芯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 ST 索尔科买卖合同纠纷案, 涉案金
额 597.62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
10.32%。
ST 索尔科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 后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2023 年 4 月 3 日补充披露。
三、 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2022 年, 因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 ST 索尔科被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事项发生时, 公司未及时披露, 后
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补充披露; 2023 年, 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ST 索尔科被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未及时披露, 后于 2023 年 8 月 11- 4 -
日补充披露。
2023 年 7 月 22 日, ST 索尔科第三届董事会、 监事会任期
届满, 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会、 监事会延期换届公告, 后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补充披露。
ST 索尔科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行为, 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2020) 》 ) 第一百零六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 ) 第一百条、 《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0) 》 ) 第四十二条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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