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我司”)作为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蓝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西部蓝天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核查基本情况
(一)核查事由:西部蓝天于2017年3月7日披露第一次股票
发行方案,并于2017年6月15日取得股份登记函。我司作为主办券
商,根据《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的要求对西部蓝天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二)主要的核查内容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资料;
2、取得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和流水等;3、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会计凭证等资料;
4、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5、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股票发行方案等是否相符。
二、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存放情况
1、经2017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2.86元
每股的价格发行股份30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8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及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分行银行账户(账号:651651026018800014992)中,并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CAC证验字(2017)0017号)《验资报告》。
2017年6月15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
股份登记的函。
截至发行函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我司已与公司及专户开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三、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17年6月取得股转系统发行函,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人民币858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8,580,000.00
二、募集资金结息情况
加:利息收入 6,378.16
减:手续费、工本费等 505.25
三、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使用情况 8,585,872.91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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