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1501 证券简称:远方动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远方动力可再生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
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
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
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
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
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
例
资产总计 69,825,099.28 69,825,099.28
负债合计 25,770,683.67 4,904.13 25,775,587.80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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