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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15:34:41 股吧网页版
永强节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1502 证券简称:永强节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马鞍山永强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9:3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02 永强节能 2024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先后召开 8 次会
议,审议并同意公司重大决策,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做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先后召开 2 次会
议,审议并同意公司重大决策,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做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08、2024-009)。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24〕2842号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经过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对现有及即将投产运营的清洁能源项目经营情况分析,在不考虑新增项目订单及投资并购等收益前提下,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2842《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9.99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8.68 万元。

公司提议本年度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自筹备股改以来一直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情况,同时该公司能够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有效的财务咨询意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0)。(八)审议《关于 2024 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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