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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8 17:24:27 股吧网页版
中晟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8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董事会作出决议后2日内以公告方式 发出。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不存在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情况。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23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04 中晟光电 2021 年 3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已整体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业务团队执行的主要审计业务项目一并由大信承接。鉴于此,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交易内容 交易方

类型 (万元)

采购 购买资产 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32.67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 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11.50

采购 房屋租赁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小计 344.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三)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伟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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