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05
公告编号:2020-093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第二、三代半导体 MOCVD 设备开发、产业化及性能提升需求,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潜力。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在上海临港新片区购买土地,建立研发中心和规模销售设备的生产基地。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及土地面积以乙方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54,130 万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挂
公告编号:2020-093
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厂房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购买土地并进行项目建设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
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标的的出让,须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编号:2020-093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 200 号
注册地址:不适用
企业类型: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主营业务:不适用
注册资本:-元
关联关系(如适用):公司与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临港产业区闵联临港园区地块规划编号 J06-03(以《出让合同》为准)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临港产业区闵联临港园区(以《出让合同》为准)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项目土地将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取得。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93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竞买临港产业区闵联临港园区地块规划编号为 J06-03 的地块,建立研发中心和规模销售设备的生产基地,购买土地的价格以最终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准。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鉴于《出让合同》目前尚未签订,待后续签订后,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及土地面积以《出让合同》为准。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第二、三代半导体 MOCVD 设备开发、产业化及性能提升需求,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潜力。经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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