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5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董事会作出决议后2日内以公告方式 发出。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不存在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
情况。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04 中晟光电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购买土地并进行项目建设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在上海临港新片区购买土地,建立研发中心和规模销售设备的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4,13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二)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未来的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建设需要,公司拟在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全资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全资子公
司设立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办理全资子公司设立登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2)批准、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的文件、合同;
3)处理与本次工商设立登记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4)办理与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19 日
(三)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伟雄
地址:上海市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电话:021-50569800
(二) 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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