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1513 证券简称:爱廸新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扩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曲阳县曲岳绿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
公告编号:2024-011
币 15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闫连红及其夫人王玉卿、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艳敏、朱宝欣、马宇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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