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831515 证券简称:威和光电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15 威和光电 2023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二)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六)审议《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使本次权益分派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主管机关报审权益分派的材料;
(2)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结果,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3)本次权益分派完成之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4)权益分派涉及的其他事宜。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购买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2023 年度购买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九)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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