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1515 证券简称:威和光电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理财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拟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
的利息),投资于货币基金,保本型或者其他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4-010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委托理
财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委托理财不
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公司将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授权投资额度内合理开展对外理财投资,确保使用的是自有闲置资金,安排财务人员建立止损机制,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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