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1515 证券简称:威和光电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47.90%股份的股东黄上游书面提交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原有委托理财额度 1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的利息),投资于货币基金、保本型或者其他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黄上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4-014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黄上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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