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1518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度,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光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研科技”)分别向黄玉梅、朱敏租赁位于南京绿地之窗商务广场的办公室,租金分别为 15.23 万元/年、14.59 万元/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1 月,公司财务人员分别向黄玉梅、朱敏支付租金 15.23 万元和 14.59
万元,2019 年 7 月,公司财务人员再次分别向黄玉梅、朱敏支付租金 15.23 万元
和 14.59 万元,从而导致黄玉梅、朱敏在 2019 年 1-6 月期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
7.62 万元、7.30 万元,在 2019 年 7-12 月期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 15.23 万元、14.59
万元。上述情况主要系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将全年租金金额作为半年度租金金额支付给关联出租方。
2019 年末,公司自查发现上述事项,经与黄玉梅、朱敏协商,鉴于黄玉梅本人不在国内,同意由朱敏归还其二人占用的资金合计 29.82 万元,2019 年 12月 24 日,朱敏通过银行转账将 29.82 万元分两笔归还给光研科技。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黄胜弟、朱敏、吴玉堂按《公司章程》
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系财务人员疏忽导致,且涉及金额较小,后
公告编号:2021-016
经公司自查发现后及时进行了整改,该事项的表决和审议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事项还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黄玉梅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凤游寺 26 号 2 幢 305 室
关联关系:黄玉梅是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吴玉堂的妻子。
2. 自然人
姓名:朱敏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文体村 19 号 10 幢 603 室
关联关系:朱敏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导致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后经公司自查发现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占用时间较短、涉及金额较小。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2019 年光研科技分别向黄玉梅、朱敏租赁位于南京绿地之窗商务广场的办公室,租金分别为 15.23 万元/年、14.59 万元/年。
2019 年 1 月,公司财务人员分别向黄玉梅、朱敏支付租金 15.23 万元和 14.59
万元,2019 年 7 月,公司财务人员再次分别向黄玉梅、朱敏支付租金 15.23 万元
和 14.59 万元,从而导致黄玉梅、朱敏在 2019 年 1-6 月期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
7.62 万元、7.30 万元,在 2019 年 7-12 月期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 15.23 万元、14.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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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将全年租金金额作为半年度租金金额支付给关联出租方,导致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但涉及金额较小,后经公司自查发现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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