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831519 证券简称:百正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 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19 百正新材 2023 年 8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数量为 1590.9091 万股,发行价格为 5.28 元/股,发行对象为疌泉(南通)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许剑宏、张徐威、高安根、杜志春,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定向发行说明书。
(二)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及《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拟为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三)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
(四)审议《关于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章程未对优先认购作出规定,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中国法律法规和《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一)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相关事宜;
(二)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三)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四)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五)办理发行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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