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31519 证券简称:百正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9 号《关于对龚从及、周定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龚从及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周定峰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龚从及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1.5 条的规定,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负有责任。
时任财务负责人周定峰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任期内公司资金占用违规负有责任。
公告编号:2023-050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资金占用
2021 年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百正新材实际控制人徐幼定、徐培畅各期占
用挂牌公司资金日最高余额分别为 15,576,806.19 元、 4,008,442.56 元、4,262,060.07 元,分别占上一年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10.89%、2.30%、1.84%。截
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上述占用资金已清理完毕。
2、关联交易
2022 年度,公司与大连三荣化学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85,822,537.79 元,占上一年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106.49%。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经事前审议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
对龚从及、周定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司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要求诚实守信,忠实勤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使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暂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0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同时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继续加强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9 号)
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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