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5
证券代码:831519 证券简称:百正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 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徐明强、徐幼定、徐培畅、龚从及、陈枫婷、周定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徐明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徐幼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
徐培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
龚从及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陈枫婷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周定峰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按规定履行资金占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按规定履行同业竞争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四、违规代持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
五、未按规定履行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与大连三荣化学有限公司、南通奔多美华置业有限
公司、慈溪三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日骋车业有限公司、徐幼定、徐培畅、陈枫婷等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明强,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幼定,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培畅,时任财务总监周定峰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枫婷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知情,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二、未按规定履行资金占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幼定,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培
畅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枫婷存在向公司拆借资金情形,构成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就资金占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明强,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幼定,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培畅,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龚从及,时任财务总监周定峰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枫婷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知情,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三、未按规定履行同业竞争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明强控制的大连三荣化学有限公司
与百正新材存在从事相同业务的情形。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就上述重大事件及后续变化情况进行临时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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