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7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1523 证券简称:亚成生物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兰州亚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亚成生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王燕收到全国股
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兰州亚成生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王燕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兰州亚成生态材料有限 其他(第一大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东
责任公司
王燕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股权代持违规;
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告编号:2023-00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7 年 4 月,亚成生态(持股比例为 21.02%)与投资人姜晓燕签署《股票
代持协议》,代其持有 30 万股亚成生物股票。
2021 年 5 月,双方签订《回购股票协议》,亚成生态从姜晓燕处回购股份,
该代持截至 2022 年 1 月已整改完毕。
亚成生态存在代持情形且未及时告知亚成生物进行披露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 年2月8日发布)第四条的规定,构成股权代持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王燕作为亚成生物时任董事会秘书,同时还以亚成生态股东身份参加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权代持协议》,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亚成生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王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05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针对上述股东及人员的违规行为,已向其进行告知,公司亦会引以为戒,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持续和深入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合法合规经营。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兰州亚成生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王燕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5 号。
兰州亚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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