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1527 证券简称:约顿气膜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本规则是董事会及董事会议事的行为准则,除非有主体限制,其内容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董事会参加人。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为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本规则所称执行董事是指基于董事会的委托,在公司或公司投资控股、参股企业中担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执行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为非执行董事。
第五条 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资格外,董事
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工作经验;
(二)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和能力;
(三)有较强的表达力、判断力和决策力;
(四)身体健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否则,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排除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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