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1527 证券简称:约顿气膜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
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0 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0 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四)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
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
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税。
第三章 股东回报规划
第七条 公司应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其期间间隔(是否中期分红)等。
第八条 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九条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可以对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作出具体规定,保障股东的分红权。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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