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9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1533 证券简称:绩优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绩优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上海绩优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等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上海绩优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根据《上海绩优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000,000 股,不超过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78%-9.5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每股不高于 3.50 元,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000 元。公司本次回购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即不超过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编号:2021-015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3 日开始,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00%,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5%,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0.00%,最高成交价为 3.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5 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13,995,6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完成。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对回购股份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一)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0-033)、《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绩优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三)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7)。
(四)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实施预告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007)。
(五)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5 日、2021 年 1 月 14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2021 年 1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1 月 20 日、2021 年 1 月 25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1 月 27 日、2021 年 1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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