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5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1537 证券简称:莱恩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6758265996
承诺主体名称 黎治国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之日
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之日
承诺有效期
起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本承诺有效期届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1-003
承诺主体:黎治国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由黎治国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6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在回购请求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回购请求方式:
1、回购相对人应当在回购请求有效期内,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现场或快递方式(以公司签收快递时间为准)向公司提交回购请求并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
(1)现场提交
异议股东可亲自前往现场提交回购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现场地址和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黎阳 联系电话:17786539983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东
(2)快递方式
异议股东可按“(1)现场提交”中的联系信息发送快递,快递单上请注明异议股东姓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快递发出后请及时告知公司指定联系人。
异议股东应当选择上述方式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提交。重复提交的,以第一次收到的回购申请材料为准。
(3)回购申请材料包含:
①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须载明回购相对人的姓名或名称、股份数量、证券帐户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②回购相对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③回购相对人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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