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0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1537 证券简称:莱恩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提供借款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采购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与武汉江李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江李公司)签订了《配套产品订货合同》,向其采购金具芯棒、甲基乙烯基硅橡胶、氢氧化铝粉、白炭黑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 9552.72 万元,合同签署后,公司需预付采购款 3550 万元。本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申请贷款 6000 万元,年利率 7.3625%(依据借款凭证记载的利率),借款期限
2 年,用途为支付上述采购款项,因贷款审批流程较长,直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
才放款,公司收到贷款后按照申请贷款用途汇款给江李公司。因资金到位慢,公司在等待放款期间转而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故取得贷款后,公司实际对江李公司已无采购需求,经与对方协商,公司决定将前述 6000 万元采购款项以借款方式
出借给江李公司,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借款年利
率 8%,上述借款由严卫为江李公司担保。
此外,自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还与江李公司发生了
资金拆借,公司向其累计拆出资金总额 4334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上
述资金已全部收回,因拆借时间短,故未收取利息。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对外提供借款,不涉及收购或出售资产,不涉及股权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0-016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借款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借款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借款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借款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借款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借款不涉及借款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江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江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东武汉金盛源借款管理公司展示楼
注册资本:500 万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研发,销售;金属结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协议签订时间:2019 年 12 月 9 日
借款人:武汉江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出借人: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严卫
借款金额:6000 万元
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若借款人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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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支付利息。
借款利率:年利率 8%
担保:由严卫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担保期限至甲方还清全部款项为止。
四、对外提供借款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提供借款的目的
公司与江李公司的之间资金拆借行为系对方因资金周转需要,故向公司借款,资金拆借款项已全部收回。公司将预付江李公司的原采购款项转为借款,避免公司承担过高的资金成本。
(二)本次对外提供借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向江李电器提供借款是基于原先的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为前提,经综合分析江李电器的经营情况、信用情况、偿债能力以及担保方的实力等方面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借款事项风险较小,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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