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1555 证券简称:天乐橡塑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12 月,拟投
资建设年产 1000 万件汽车用减震制品技术改造及精密模具、工装技术改造两个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济富路 202 号,包含新建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两个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
年产 1000 万件汽车用减震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内容:利用自建厂房,投建年产 1000 万件汽车用减震制品技术改造。主要原料有:底浆、面浆、稀释剂、生胶、添加剂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抛丸机 0326、自动喷胶机 ZP-46、橡胶密炼机90E 等,生产工艺有:骨架材料加工工艺、胶条成型工艺、模压成型工艺,项目投产后年产 1000 万件汽车用减震橡胶制品并配套生产 1000 万件骨架材料、4000吨注射成型胶条。
精密模具、工装技术改造项目内容:利用现有 6.4 亩土地,新建 5000m2 厂
房,新购加工中心(CNC)、精雕机(CNC),慢走丝(WEDM-LS),中走丝(MS-WEDM) 火花机(EDM),铣床,激光焊机等设备,用于生产自动化工装及产线、精密模具、精密检具、工装等设备,项目建成预计年产 450 台套。
具体项目内容以后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目前还未选定供应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
公告编号:2023-017
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 184,502,906.85 元,期末净资产
为 101,502,864.78 元;期末总资产的 50%为 92,251,453.43 元,期末净资产的
50%为 50,751,432.39 元。本次投资 2,500.00 万元,均未达到上述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 1000 万件汽车用减震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及精密模具、工装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为 101,502,864.78 元,本次投资 2,500.00 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 24.63%,未达到 30%,所以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