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31561 证券简称:威孚热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街道南园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1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陆小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听取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所做的2019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0-027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和《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编号:2020-027
1.议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42,968.5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20,012.7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