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31561 证券简称:威孚热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0-028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61 威孚热能 2020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苏小兵、郭玉叶律师。
(七)会议地点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街道南园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听取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所做的 2019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听取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所做的2019 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和《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0)。
(四)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五)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42,968.5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20,012.7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实际
公告编号:2020-028
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六)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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