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0
公告编号:2023-085
证券代码:831562 证券简称:ST 山水环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无
执行法院:辉县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豫 0782 民初 3791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
案号:(2023)豫 0782 执 310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辉县市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11 月 8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中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504863.90 元(利息以 504863.9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自 2021 年
公告编号:2023-085
7 月 16 日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2、驳回原告上海中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4590 元,由被告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8850 元,原
告上海中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5740 元。鉴定费 35000 元,由被告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1350 元,原告上海中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650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以便公司早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85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