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1563 证券简称:高盛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不再
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选择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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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
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
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
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
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
决。
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
决。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的是国家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21-018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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