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8
证券代码:831563 证券简称:高盛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大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0 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大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生新能源”)100%股权转让给卢梁先生。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大生新能源股权,大生新能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上述《办法》的第三十五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新能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 0 万
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0%,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 0%。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卢梁
住所:杭州富阳高泰路 191 号
关联关系:卢梁先生为浙江高盛输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广西大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西平果市平果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大院内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大生新能源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在
大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持股 100%,注册资金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出售子公司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大生新能源股权,大生新能源不再纳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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