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8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31564 证券简称:欧伏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书面通知、电
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红卫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宗昊,高级管理人员赵伟、王晓东、牛明占,监事刁英翠、张欢欢、赵晓明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应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53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解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保函,信用证等),主要内容如下:
融资期限:12 个月;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
融资利率: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担保方式:以公司名下所拥有的不动产权和房屋所有权(具体证号为:三河市房权证燕字第 095455 号;三河市房权证燕字第 221402 号;三河市房权证燕字第 221403 号;冀(2020)三河市不动产权第 0010178 号)提供相应抵押担保;以公司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具体专利证号为: ZL201610544842.2 、ZL202121181794.8、 ZL202121183859.2 、ZL202121279888.9)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长陈红卫及其夫人穆晓娜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的融资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间为 36 个月,起始日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53
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