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伏电气”、“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由国泰君安专门为欧伏电气组成的辅导小组牵头实施。本期辅导人员为李翔、董帅、夏姗薇、张昕冉、张御明、李丹、房琨、王彦雄、张子豪、洪小河,其中李翔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泰君安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除国泰君安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师”)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国泰
君安主要采用了收集相关资料、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及案例分析会议等多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方案,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国泰君安发送尽职调查补充清单,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继续收集公司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和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方面资料,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规范。
2、通过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建议、协助起草相关文本等方式,辅导欧伏电气修订并继续建立健全完善公司各项基本制度及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机制,协助公司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管理体制,优化公司销售及采购的企业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
3、根据实际需要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4、对公司业务、财务、行政管理等各工作条线进行梳理,整理挖掘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业务亮点。
5、传达《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相关精神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等制度性文件相关规定,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针对前述文件认真学习。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按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督促辅导
对象及被辅导人员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完善,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阶段辅导期内,康达律师、大华会计师参与了辅导工作,配合国泰君安对辅导对象实施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无(本阶段为辅导期首期)。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公司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内控制度及相关架构,但公司治理和内控规范程度仍有提升空间,辅导小组将协助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加强辅导对象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市及规范治理的理解。
2、进一步推动财务核查及规范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已通过现场尽职调查等工作对欧伏电气开展财务核查工作,将进一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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