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伏电气”、“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欧伏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欧
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向公司
出具了《关于对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791 号)确认,公司发行 7,817,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111,660 元。
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名称为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 0200004919200559443,该专户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此次定向发行认购对象均已将
认购款实缴至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此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第 000011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针对此次定向发行,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与时任主办券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此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0200004919200559443 31,111,660 26.87
合计 31,111,660 26.87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系此前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之利息入账。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 年 1 月 2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
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君安。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注销手续。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1,111,66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31,111,660.00
加:存款利息 6,247.07
减:补充流动资金 31,117,880.20
四、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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