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0
证券代码:831567 证券简称:南达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4 日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67 南达股份 2022 年 10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新疆喀什市迎宾大道 666 号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林乐宣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林乐宣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林乐宣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审议《关于选举林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林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林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三)审议《关于选举林乐荣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林乐荣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林乐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四)审议《关于选举李婷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李婷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李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五)审议《关于选举杨伟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杨伟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杨伟克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六)审议《关于选举马彦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马彦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马彦科先生不属于失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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