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8
国融证券
关于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1)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洋股”、“挂牌公司”或“公
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1),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公司预计将于 2020 年 7 月2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主办券商尚未收到来自挂牌公司提供的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材料,管理人已对该事项履行了补充披露及说明解释,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说明(补发)》(公告编号:2020-025)及《关于补发<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说明公告>的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管理人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未及时开展审计工作,公司 2019 年年度报
告至今未披露这一实际情况,决定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于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由管理人负责决定公司事宜,因此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二、 对公司的影响
管理人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接管公司,并履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事务等法定职责。同时,管理人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未及时开展审计工作,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至今未披露这一实际情况,决定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计上述风险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出现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并披露相关情况。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融证券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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