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能股份: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3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主办券商”)为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疆能股份,证券代码:831572,以下简称“疆能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9),公司因《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及
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原定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无法披露。
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目前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及
编制工作正在积极编制中。主办券商已履行对疆能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疆能股份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如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仍无法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股票自2018年7月2日起将被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贺欣雨;联系方式:
020-88836999。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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