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能股份: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
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主办券商”)为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疆能股份,证券代码:831572,以下简称“疆能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因公司未能于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被暂停转让。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日,疆能股份仍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规定,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疆能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如公司在2018年10月31日前(含10月31日)仍无法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郭明;联系方式:
09942713699(工作时间接听)。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