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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4 16:23:31 股吧网页版
疆能股份: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股转公

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州证券作为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611 号)。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

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疆能股份),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道。

王建友,男,1966 年 6 月出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疆能股份董事长。

张桦,男,1972 年 10 月出生,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经查明,疆能股份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

一、关联交易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2015 年,疆能股份向其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木垒县新华能一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一号)提供工程施工劳务,交易金额为 50,140,402.97元。向木垒一号垫付费用 6,167,468.20 元 。上述关联交易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2016 年,疆能股份向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疆能新一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金额为 12,820,512.82 元。向木垒一号销售产品设备和工程服务,金额为284,298,038.91 元。拆借给木垒一号资金 20,535,194.73 元。上述关联交易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关联担保未经审议程序井及时披露

2015 年,王建友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金额为 6400 万

元,超过《2015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披露的担保金额 6100 万元。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金额为 3500 万元,超过《2015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披露的担保金额 500 万元 。股东郭明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金额为 1000万元。上述关联担保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对外投资、处置、收购公司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西安丙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木垒县新华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木垒县黑走马项目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疆能新一代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设立。昌吉新华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湖南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设立。广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设立。上述公司均为疆能股份控制的公司。设立上述公司,疆能股份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情况。

2016 年 1 月,疆能股份全资子公司新疆新华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元。疆能股份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情况。

2016 年 4 月,股东王建友将所持的新疆吴博龙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

的股权转让给疆能股份,疆能股份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情况。

2016 年 8 月,疆能股份将持有的木垒县新华能一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9%

的股权(190 万元)转让给新疆新华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1%(1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赵淑光。同月,该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8,000 万

元。疆能股份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情况。

昌吉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股东为疆能股份全资子公司北京疆能新一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代)和疆能股份,新一代持股 80%,

疆能股份持股 20%。2016 年 8 月,疆能股份将所持新一代 100%的股份转让给吴

前克,新一代由全资子公司变成无关联公司,昌吉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成疆能股份参股公司。疆能股份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情况。

四、对外担保未经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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