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1
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二年六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五章 董事会...... 1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
第七章 监事会...... 2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2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27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27
第十三章 附则...... 29
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99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数据中心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做素质教育信息化领导品牌,成为中国一流的素质教育信息化领军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文艺创作;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原股东在公司后续定向增发过程中放弃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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