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八佳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意见
洛阳八佳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佳电气”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洛阳八佳电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高晓堂的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调整。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八佳电气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针对八佳电气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计划的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洛阳八佳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洛阳八佳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7月1日至7月11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和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示,向全体员工对提名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天。截至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书面异议。
3、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洛阳八佳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洛阳八佳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
4、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洛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2月0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于2021年12月0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的调整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7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305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606,100元。
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要求,对本次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原行权价格为1.39元/份,调整方式为每份期权1.39元-0.030305元,即调整后为1.359695元/份。
上述事项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四)本次注销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达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达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八佳电气股权激励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1)本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
期,自授权日起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7月16日,故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3年7月16日届满。
(2)激励人员个人绩效指标要求未达成
序号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 个人绩效指标要求 1)激励对象未发生
1)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及行权时须持 前述情况;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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