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关于洛阳八佳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条件达成情况的专项意见(修订稿)
洛阳八佳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佳电气”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洛阳八佳电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高晓堂的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调整。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八佳电气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针对八佳电气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二)期权数量及标的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0 份股票期权,对应股票数量占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0 股的 6%。
(三)行权价格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 1.39 元/份。(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因此对第一次行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1.359695 元/份)
(四)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200,000 份股票期权,全部授予给公司董事,
具体为:
占激励计划 涉及标的股 涉及标的股票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
姓名 职务 拟授出权益 票数量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
权数量(份)
总量的比例 (股) 股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总
曹健 600,000 50% 600,000 3%
经理
高晓堂 董事 600,000 50% 600,000 3%
合计 1,200,000 100% 1,200,000 6%
(五)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与禁售期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授予日为2021年7月16日
3、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自授权日起等待期分别 为12个月、24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 期权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的36个月内分二期行权。
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50%
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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