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1589 证券简称:吉福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4-001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89 吉福新材 2024 年 1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泗阳县东工业园区浙江路 15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等。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