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七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八节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第九节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程序
第五章 重大交易事项审查与决策
第一节 对外担保
第二节 关联交易
第三节 不涉及关联关系的重大交易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信息路 5 号 1 栋 401 室 邮政
编码:52380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62.222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诚信经营,使公司实力不断壮大,成为通
信领域中世界级的优秀企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通信设备、安全软件、计算机产
品的开发、销售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和限制项目);集成电路芯片销售;语音网关、语音交换机、程控用户交换机的生产、组装;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
金额相等。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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