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1605 证券简称:奔速电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山东奔速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3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长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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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该项议案的授权期限至今
已超过 12 个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股东大会决议应当明确授权董事会办理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期满后发行人决定继续发行股票的,应当重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重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本次发行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股权登记等工商登记手续;
(4)本次发行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事宜;
(5)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采取所有 必要的行动,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已经确定,董事陈珊珊与发行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奔速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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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奔速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奔速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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