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关于对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36 号
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航科技)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7,268,737.72 元,同比增长 61.3%;
营业成本为 312,619,147.56 元,同比增长 231.67%;净利润为-395,975,136.05 元,同比降低 654.09%;毛利率为 26.83%,上年为64.42%,减少了 37.59 个百分点。公司解释净利润降低原因为根据昆仑信托案件仲裁裁决,计提预计负债 4.26 亿元。
按产品类别分析,智慧科技、基础云和电商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46.86%,36.07%和 5.85%。公司解释原因为(1)公司逐步摆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影响,聚焦主业,大力发展智慧科技业务,为各大航空公司客户提供智慧民航解决方案、智能运维等服务。(2)2022 年《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公司与客户重新签订业务协议,部分项目集中在 2022 年确认收入导致上一期收入金额较大,2023 年度破产重整影响已基本消除,业务收入回归正常水平。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趋势、在手订单情况、公司后续经营计划、诉讼负债计提的具体情况等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大幅上升、净利润大幅降低
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相关业务的盈利模式、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方式,说明毛利率水平变动的原因与合理性,并说明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
(3)说明本期新增电商业务的业务模式以及收入确认方法;
(4)结合重整计划的具体内容说明项目集中在 2022 年确认收入是否准确合理、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关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为新增主要供应商、前五大客户中有四家为本年新增主要客户,前四大客户均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金额为 308,647,625.24 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为 188,680,792.47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46.13%,公司未披露具体欠款方信息。
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 2,842,339.68 元,同比减少 70.27%,公司解
释原因为持续加强预付账款跟踪管理及核销。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金额为 2,587,798.81 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1.04%,公司未披露具体预付对象信息。
请你公司:
(1)说明本年新增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结合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等说明本年大量新增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主要客户均为关联
方的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主要对象信息,并说明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特殊利益安排。
3、关于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你公司净利润为-395,975,136.05 元,同比降低 654.09%;营业外支出为 426,579,713.66 元,同比增长 17,740.43%,公司解释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昆仑信托案件仲裁裁决,计提预计负债 4.26 亿元,导致本期营业外支出同比大幅增长。
根据公司临时公告,2023 年 5 月 16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裁
决:易航科技向昆仑信托赔偿损失 422,008,764.33 元、保全费 1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377,252.08 元、律师费 300,000 元、仲裁费
3,030,764.54 元。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再次上诉,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
请你公司:
(1)说明 2023 年该案件已裁决但公司仍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应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说明期后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是否已采取或拟采取相应措施。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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