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9 18:11:45 股吧网页版
广电五舟:2024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广电五舟
NEEQ : 831619
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GRG Wuzhou TechnologyCo.,Ltd.)

半年度报告
2024

公司大事记

1、2024 年 1 月,广电五舟在广电运通年会中展出智算新品,助力算力供给。
2、2024 年 1 月,广电五舟加入福建省信创协会,与升腾、星瑞格达成战略合作,共建信创生态圈。
3、2024 年 1 月,广电五舟董事长谢高辉在广州市两会上提出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受到多家主流媒体报道。
4、2024 年 1 月,广电五舟在华为广东政企合作伙伴大会上荣获“合作伙伴功勋奖”等多项荣誉。
5、2024 年 2 月,广电五舟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广州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展示先进智算产品。
6、2024 年 3 月,广电五舟被评为“广州开发区最具发展潜力十佳企业”,彰显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实力。7、2024 年 3 月,广电五舟在广东云数·智算高质量研讨会上荣获“2023 年度云计算创新企业奖”。
8、2024 年 3 月,广电五舟连续中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及深圳市税务局项目,金额超五千万元,助力税务数字化转型。
9、2024 年 3 月,广电五舟荣膺“数字政府行业突出贡献奖”与“飞跃合作伙伴奖”,以算力共筑数智世界。10、2024 年 3 月,广电五舟通过权威认证《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测评。
11、2024 年 4 月,广电五舟与上海岩芯数智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RockAI)在上海正式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12、2024 年 4 月,正式启动广电五舟“2024 智算中国行”全国系列推广活动,共同擘画智能计算产业辉煌未来。
13、2024 年 4 月,广电五舟“并行之星”团队荣膺开放原子开源大赛二等奖。
14、2024 年 5 月,五舟发布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一体机,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15、2024 年 5 月,华为制造与大企业军团 CEO 刘超一行莅临访问广电五舟,标志着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迈入
崭新阶段。
16、2024 年 5 月,广电五舟加入佛山“人工智能+”生态联盟,以加速人工智能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拓展。
17、2024 年 5 月,黄埔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肖春辉一行赴五舟调研指导,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
18、2024 年 5 月,广电运通拟控股广电五舟,持续深化 AI 算力产业布局。

19、2024 年 6 月,广东省关工委主任林木声一行莅临广电五舟调研指导工作,为双方后续的深度合作奠定了基础。
20、2024 年 6 月,广电五舟多款产品成功入围广西政采中心,助推数字广西建设。
21、2024 年 6 月,广电五舟再获广州市“双强六好”党组织殊荣。

22、2024 年 1-6 月,广电五舟推出多款新产品,包括面向 6G 网络的整机柜服务器 GRGWuzhouPoD7201、2U 双
路均衡型服务器S627K2(VF)、五舟国产网安设备NF-3113、新型推理服务器S800K3、网络安全应用平台NF-5220等。

23、2024 年 1-6 月,广电五舟获得 1 项发明专利、4 项实用新型专利、3 项外观专利、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谢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泓保证半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七、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豁免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附注中应收账款前一、三、四、五名欠款方名称及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欠款方名称。

理由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服务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国家政策的影响以及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