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30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1631 证券简称:北邮国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公告和信息披露
第一节 通知、公告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为准。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 B 座 200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4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五十年,自公司营
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为
全体股东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通信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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