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1631 证券简称:北邮国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仝苗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刘志晗先生因个人工作岗位调动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仝苗女士担任新任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仝苗,女,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
2004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工作,任科员、主管会计;
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在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工作,任高级会计师;
2024 年 7 月至今,在北京北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任总会计师。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14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在新任董事就职前,刘志晗先生仍应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变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仝苗女士个人简历。
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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