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及年报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重大债务违约 是
2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3 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4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茂科技”或挂牌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未偿还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1094.61 万元,上述借
款均逾期未偿还。
2、公司目前多个银行账户因债务违规被冻结,但冻结金额较小。
3、通过天眼查查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19)京 02 执 819
号”案件“(2019)北海仲字第 21-4 号”执行文件,将公司、公司实际控
制人田津举、张国荣、关联方孙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易茂科技 2020 年财务报表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形成意见的基础为:
(1) 涉及易茂科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债务逾期事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易茂科技于 2018 年 6 月与华夏银
行北京北沙滩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 1100 万元。
该借款由公司股东田津举先生以一处自有房产提供抵押,并与张
国荣女士提供个人连带担保责任。该笔银行借款已逾期,易茂科
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田津举均被出具限制消费令。我们无法获取
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涉诉事项对
贵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 涉及存货的事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余额 11,836,488.37 元。我们
对存货进行现场监盘程序,由于存货均为图书,且近两年企业处
于滞销状态,我们无法充分、适当的确认存货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以及披露的恰当性。
(3) 涉及应收款事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末转回应收账款 2,673,312.21
元,基本是以前年度形成的,接近资产总额;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完
整性以及披露的恰当性。
(4) 涉及应付款事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末转回应付账款 2,673,312.21
元,基本是以前年度形成的,接近资产总额;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完
整性以及披露的恰当性。
(5) 涉及持续经营的事项
易茂科技公司 2020 年期末流动负债超过期末流动资产,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21,180,618.55 元,所有者权
益为-1,078,692.22 元。易茂科技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基本处于停
滞状态。且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无偿债能力。
5、易茂科技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
实行风险警示。
6、截至易茂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主办券商尚未获得公司股东名
册、主要财务资料、重要合同等必要审核资料,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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