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9
公告编号:2022-032
证券代码:831632 证券简称:摘牌易茂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5 日进入摘牌整理期,在摘牌整理期交易 10 个交易
日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截止 2022 年 9 月 19 日收盘,公司摘牌整理期已
结束,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终止挂牌。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424 号)。
根据上述决定,由于公司未在相应期限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关于终止挂牌
事项异议的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复牌,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终止挂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
公告编号:2022-032
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册股东未超过 200 人。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侯毅
联系电话:13570556153
主办券商联系人:魏博静
联系电话:027-87718750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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