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8:39:52 股吧网页版
盛世股份: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1634 证券简称:盛世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世股份”)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2994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所述所述,盛世股份 2022 年度净利润为-3,680,743.34 元,2023 年度净利润为-19,590,698.06 元、净资产为-8,346,970.15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01,701.09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盛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所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093.37 万元,我们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发函后未回函及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的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828.37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为75.76%,对未回函及无法函证的应收账款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验证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经过审议对以上事项做出以下说明。
(一)2022 年度净利润为-3,680,743.34 元,2023 年度净利润为-
19,590,698.06 元,主要原因:

公司已经由传统的矿山设备销售与服务业务(传统业务)转型为企业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互联网业),传统业务全面停止,互联网业务尚未形成规模;疫情结束后公司业务逐渐步入正轨,但新开发的客户上线使用及平台适应性开发需要时间,造成形成收入慢。

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采取以下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互联网业务上:

1、强化销售团队,拓展核心客户;采用城市合伙人制度,迅速占领区域性市场;引进投资方共同做大市场规模。

2、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组织结构,整合部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增强整体管理效率,提升公司效益。

3、加强互联网技术团队建设,不断进行 SaaS 服务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
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4、与银行等资金方合作,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5、加强公司自营业务,提高企业效益。

(二)发函后未回函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828.37 万元,主要原因:发函未回
函应收账款大部分为公司传统业务的应收账款。由于公司已经转型为互联网企业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传统业务已全部取消,公司与传统业务客户往来减少,从而影响了回函率。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我们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

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